标志名称:

解除禁止超车

标志含义:

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。

标志设置:

此标志设在禁止超车的终点。

相关交通标志: 禁止二轮摩托车驶入 车行道边缘线(二) 禁止汽车拖、挂车驶入 人形横道(信号灯路口) 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 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进入 汽车修理 允会车先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