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试目的
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超越时机的综合判断能力和控制车辆的能力,强调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。
考试要求:通过观察、判断,合理把握超车时机,采用正确的操作方法完成超车。
二、操作程序
1、超车前,驾驶人要正确判断前车车速,选择平直宽阔、视线良好、左右均无障碍且前方路段150m范围内没有来车的路段超车。
2、注意左侧交通情况,并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。
3、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,开启左转向灯,选择合理的时机,从被超越车辆左侧超越。
4、超车时,注意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,保持侧向安全距离;超越后,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(在超过被超车20-30m后),
开启右转向灯,缓慢转向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。
5、超车时,前方车辆不减速,应停止超车,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,或减速慢行,或变更车道。
6、行驶中随时注意后方车辆行驶情况,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应减速,开启右转向灯,靠右让行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超车。
1、超车时,发现前方车辆正在超车(或者左转弯、掉头的),应减速慢行,让前方车辆先超车。
2、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。
3、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的。
4、行经铁道路口、交叉路口、窄桥、弯道、陡坡、人行横道、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。
三、评判标准
1、超车前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,不合格。
2、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,不合格。
3、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,不合格。
4、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,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,不合格。
5、从右侧超车,不合格。
6、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,扣1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