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高速公路上行车,如果因疏忽驶过出口且下一出口距离较远时怎样做?
A、沿路肩倒车驶回
B、继续向前行驶
C、立即停车
D、在原地掉头
正确答案:B
分析:因疏忽驶过了出口,就要等到下一个出口再驶离。根据四个选项,选择B。
2、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,要怎样使用灯光?
A、使用远光灯
B、使用近光灯
C、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
D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
正确答案:D
分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。
3、在这个区域内可以临时停车。
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B
分析:如图是禁止临时或长时停车标志,因此本题错误。
4、车辆行至交叉路口时,左转弯车辆在任何时段都可以进入左转弯待转区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B
分析:直行车辆放行时才可进入左转待转区。因此本题错了。
5、以下什么地点不能停车?
A、人行横道
B、停车场
C、山区容易塌方、泥石流路段
D、道路施划的停车泊位内
正确答案:AC
分析:停车场和划有停车位的地方可停,人行横道和容易塌方、泥石流危险的地方不停。
6、车辆临时靠边停车后准备起步时,应先怎样做?
A、加油起步
B、鸣喇叭
C、观察周围交通情况
D、提高发动机转速
正确答案:C
分析:起步时要先观察路况,小心驾驶,安全第一。
7、路面中心黄虚线指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越线超车。
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A
分析:黄色虚线是中心线,可以跨越;黄色单实线就已经不能跨越了;黄色双实线是严格禁止压线或者跨越
8、驾驶机动车驶出小区上道路行驶,以下做法正确的是什么?
A、无需观察直接汇入主路车流
B、无需避让主路车辆
C、在不妨碍主路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汇入车流
D、鸣喇叭示意主路车避让
正确答案:C
分析:驾驶机动车驶出小区上道路行驶,要注意在不妨碍主路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汇入车流。
9、右侧标志表示车辆按箭头示意方向选择行驶车道。
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A
分析:图示为分向行驶车道标志。
10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A
分析: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不得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
11、该车道路面导向箭头指示前方道路仅可左转。
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A
分析:看路面的导向箭头此车道为左转车道,是不能直行的。
12、驾驶机动车与前车距离过近时,容易发生追尾事故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A
分析:跟车距离很重要,不同的道路对跟车距离要求是不一样的,保持安全距离,才能确保行车安全。
13、关于停车,以下做法错误的是什么?
A、在交叉路口停车
B、在铁路道口停车
C、在铁路道口停车
D、在停车场停车
正确答案:ABC
分析:可以在停车场停车,其他所说的地方都不能停车。
14、动画2中有几种违法行为?

A、一种违法行为
B、二种违法行为
C、三种违法行为
D、四种违法行为
正确答案:B
分析:有2种违法行为:1、打电话;2、堵车时占用公交车道通行!
15、夜间遇到这种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怎样行驶?

A、靠路中心减速行驶
B、加速甩掉后车
C、开启左转向灯警示
D、减速靠右侧让行
正确答案:D
分析:夜间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【减速靠右侧让行】
16、杨某驾驶改装小型客车(核载9人,实载64人,其中62人为幼儿园学生),行至榆林子镇马槽沟村处,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时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正面碰撞,造成22人死亡、44人受伤。该起事故中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?
A、货车超速行驶
B、非法改装机动车
C、客车超员
D、客车逆向行驶
正确答案:BCD
分析:1、改装小型客车,所以非法改装机动车;2、核载9人,实载64人,所以客车超员;3、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时,所以客车逆向行驶。
17、行驶车道绿灯亮时,但车辆前方人行横道仍有行人行走,应怎样做?
A、直接起步通过
B、起步后从行人后方绕过
C、起步后从行人前方绕过
D、等行人通过后再起步
正确答案:D
分析:从前方绕、后方绕、直接通过都会惊扰到行人,有可能造成事故。正确做法是等行人通过后再起步。
18、右侧标志是什么?

A、前方道路靠右侧行驶
B、前方道路不允许直行
C、前方是直行单行路
D、前方注意右侧路口
正确答案:C
分析: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。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。
19、如图所示,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。
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A
分析:蓝色小车停车停过停止线了,撞到行人了,没有避让行人。
20、泥泞路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是车轮极易空转和侧滑。
A、正确
B、错误
正确答案:A
分析:因为泥泞路面很易滑,因此车轮容易空转或是侧滑,因此本题正确。